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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世博会期间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明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职责
  市、市(县)区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到位前,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应及时告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查处工作,对食物中毒事件调查、中毒原因确定、可疑食物鉴定、采取控制措施等提出指导意见;卫生监督机构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学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并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调查食物中毒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6:
  上海世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培训宣传提纲

  一、预防食物中毒十大要点
  (一)把好采购验收关。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做到可以溯源,不采购无证无照商贩或单位供应的食品。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标识要齐全,散装食品要进行感官检查验收。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一些无证无照的非法食品加工、销售点,这些加工、销售点出售的食品是没有安全保证的。特别是一些直接入口食品,如豆制品、熟肉、凉拌菜等,如果进货把关不严,进货时这些食品可能已被致病菌或有毒物质污染,极易造成中毒。如从无证无照的非法单位采购食品或不能溯源,一旦出现中毒事故,经营者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把好食品加热关。烹调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热后的半成品或熟食二次加热时更要彻底热透。生食品中常含有致病菌,或其他微生物,或寄生虫。通过彻底加热可以把他们杀死,加热不彻底会造成这些致病生物的残留。在餐饮加工过程中,有些动物性食品如禽肉、鱼等经过初步加热后,制成半成品供再次烹调使用。在初步加热时因加热温度和时间不足,食品内仍可能残留致病菌,存放不当致病菌更易繁殖。这些原料或半成品应尽快使用,最好当餐使用,并彻底加热。致病菌在熟食品中比在生食品中更易繁殖,因此决不能忽视熟食的二次加热程度。
  (三)把好生熟分开关。熟食品与生食品或食品原料分开,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要分开,熟食容器要专用,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品与生食品或原料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通过工具、容器、手间接接触,决不能将做好的即食食品放在装过生的肉、禽、蛋、水产的容器里,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放进冰箱里的食物不能裸露。生的肉、禽、蛋、水产含有致病菌、病毒、寄生虫的风险很大,生熟不分将可能把致病菌、病毒、寄生虫污染到熟食品上,引起食用者发病。
  (四)把好清洗消毒关。对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餐饮具使用前进行严格清洗消毒。盛过食物的容器、案板、抹布、餐具可能携带致病微生物,应进行清洗消毒,以避免对直接入口食品的污染。不能忽视清洗过程的重要作用,正确的清洗可以去除大部分微生物,清洗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消毒方法应首选热力消毒,如洗碗机、高温消毒效果最可靠。因化学消毒方法不易掌握,效果不可靠,应尽量不予使用。要特别注重大体积或表面粗糙的大桶、大盆、大木墩、长案板的清洗消毒,这些物品最易出问题。
  (五)把好食品存放关。在安全温度下保存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根据实际需要量烹调加工食品,定量加工。尽快吃掉做熟的食品,尽快用完食品原料,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致病菌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微生物,要想彻底杜绝致病菌污染是很困难的,但可以通过控制食品保存时间和温度防止致病菌繁殖,使其不能繁殖到中毒的数量。因此,不能及时食用或使用的食品,应在安全温度下保存。餐饮加工量不能超过加工条件的承受能力,送餐盒饭出锅至食用在安全温度下保存、运输。一般10℃-60℃适于细菌生长繁殖,把其称为危险温度,因此存放食物应尽量避开危险温度范围。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地贮存食物。熟食在室温下隔餐甚至隔夜存放是最危险的。夏天经营露天餐饮,熟食长时间摆放在高温、高湿的室外环境下,也是非常危险的。生的肉、禽、蛋、水产等动物性原料或半成品也要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加热后需要冷藏保存的熟食或半产品,应盛放在清洁的浅盘中晾透后,快速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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