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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0]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卫留成、省长罗保铭关于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按“摸清情况、突出重点、分期推进、尽快实施”的原则,对全省大中型水库(含农垦、林区,下同)移民分布及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各市、县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并首先解决东方市报白村危房改造。大广坝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在2010年底前完成;其它大中型水库移民的D级危房视同大广坝库区移民危房一并解决,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D级以下危房问题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先行安排,逐步解决。
  二、组织领导
  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符合中央政策和实际情况。为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决定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务厅牵头,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省民政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农业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地震局、海南电网公司成立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开展工作。省财政厅厅长陈海波担任省领导小组组长,省财政厅巡视员苗爱国、省水务厅副厅长李天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允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周文雄担任副组长。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巡视员苗爱国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在省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530268;联络员:王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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