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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2009年廉租房住宅组团实施方案(含扩初设计)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2009年廉租房住宅组团实施方案(含扩初设计)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09〕57号)


南昌县发改委:

  报来南发改[2009]29号《关于对南昌县2009年廉租房住宅组团实施方案(含扩初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昌县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幸福庄园)在南昌县县城莲武路以北,铁路以东地块兴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1686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1.4平方米,共8栋444套,户型二室一厅(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建筑密度21.7%,容积率1.30,绿地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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