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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南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我市拟储备项目数量为68个,其中:南昌县18个、新建县15个、进贤县15个、安义县6个、青山湖区3个、湾里区1个、高新开发区5个、英雄开发区1个、桑海开发区1个、市直3个。各县(区)发改部门、农业(畜牧)、高新、英雄、桑海开发区、市林业局等主管部门、根据要求遴选确定项目排序,并指导养猪场(小区)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法人代表(或养殖户主及身份证号)、规模养猪场户(小区)基本情况、布局规划平面图、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等,同时,填好2009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储备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和投资估算汇总表(见附表2),2007年、2008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表(见附表3、4,加盖发改、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印章),并于3月13日前由各县(区)发改委、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将项目建议书13套随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农业局,逾期不报的视同自动放弃。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根据县(区)所申报的2009年储备项目进行实地抽检,根据抽检结果筛选2009年储备项目上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其它项目作为市级储备项目。

  四、其它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鉴于国家发改委尚未确定2009年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任务,本次组织项目储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争取工作主动性,防止出现投资规模确定后因不能及时报出项目而贻误工作的问题。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超前谋划,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强化效果分析。本次储备项目要突出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分析,充分体现项目实施对强化基础设施、改善粪污无害化处理条件、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对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建、设备、水泥、钢材等原材料需求增量要有科学估测、详实数据。

  (三)严格基建程序。要按照农业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储备的项目原则上应具备在今年内开工的条件。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的项目不能列入项目储备,建设条件不落实的项目不得上报。

  (四)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区)发改、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和有关开发区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合作,强化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和管理等工作,不得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尤其要深入项目单位实地,做好现场核实工作,防止出现虚报、瞒报、重复申报等弄虚作假的现象,坚决杜绝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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