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10〕299号)


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经委(商务委)、质量技监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质量提升”活动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适应本市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求,不断提升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质量技监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将联合组织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以下简称质量攻关)成果申报和表彰活动。现就今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并在提高质量水平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装备更新和安全生产,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项目。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1.围绕国务院重点产业调整规划以及本市相关产业实施意见,在钢铁、石化、汽车、船舶、装备制造业、轻纺、电子信息等行业内大力实施质量攻关,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2.在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和改进活动,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相结合,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竞争力。

  3.结合本市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良好契机,引导和鼓励企业在节能产品领域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有效提升节能技术,大幅提高节能产品质量水平,推动本市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

  4.根据“质量提升”活动和本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重点推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激发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带动行业健康发展,充分体现本市名牌企业良好形象,维护本市工业质量信誉。

  二、工作要求

  1.根据《2006-201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计划》中项目的实施情况,实行动态指导、跟踪管理,并组织做好2009年度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于计划外的项目,如能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具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也可予以申报。对于节能产品领域的质量攻关项目应优先申报。

  2.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并编写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小结。《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登记表》可在市质量技监局网站(www.shzj.gov.cn)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