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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9〕1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科学配备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保证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教育部发布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并决定该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将《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08]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希望凡开设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该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标准,逐步完善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及时做好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努力培养更多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我省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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