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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企业环境监督员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企业环境监督员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环发〔2010〕41号)


  2009年,在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开展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广大企业环境监督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忠于职守,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水平,规范了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调动企业环境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经企业和基层环保部门推荐,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许剑武等15名企业环境监督员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开创企业环保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全区企业环境监督员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附件:
全区企业环境监督员先进个人名单

  许剑武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崔兴刚         宁夏马莲台发电厂

  范进平         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

  田飞鹏         宁夏夏进乳业有限公司

  蒲万年         固原市供水排水总公司

  陈连伏         国电大武口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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