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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时间及部分招聘岗位重新受理报名的公告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确因需要在今年补缺的,经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

  5、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分+面试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对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6、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553819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统一填写):

姓 名

 

性 别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2寸近照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工作

单位

 

全日制

教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教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通讯地址

 

邮编

 

专业技

术职称

 

手机号码

 

小灵通

固定电话

 

电子信箱

 

报考单位

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

报考岗位

税收科研岗

本

人

简

历

 

诚信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情况均属实。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组 织

招 聘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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