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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限期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限期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通知
(宁环发〔2010〕54号)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启动区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宁政发〔2010〕34号)要求,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现将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由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环保局配合。
  二、列入《2010年度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区控企业名单》(见附件1)的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实施建设,7月20日前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在线监测设备采购、站房建设和电信线路调试,8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联网调试工作,并向自治区污染源监控中心稳定传输监控数据。
  三、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应具备国家环保认证,其设备选型及联网传输应经自治区环保厅技术确认,不符合要求的环保厅将不予以验收。
  四、2010年9月,自治区环保厅将组织对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财政补助。凡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五、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成后,各市应将其纳入本级环保设施管理范围,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加强自动监控设备维护管理,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要求。
  联 系 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徐劲松
  联系电话:0951-5160871
  传  真:0951-5160865

  附件:1.2010年度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区控企业名单
  2.企业端在线监测主要设备配置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0年度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区控企业名单

地区

废水

废气

企业名称(监控点数)

企业名称(监控点数)

银

川

市

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公司甲醇厂(1)

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

宁夏长城须崎铸造有限公司(1)

 

宁夏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1)

 

宁夏共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

 

宁夏贺兰磷肥有限公司(1)

 

宁夏华夏电源有限公司(1)

 

宁夏亿美乳业有限公司(1)

 

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1)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

 

宁夏申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1)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1)

 

宁夏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1)

 

银川冀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

 

舍弗勒(宁夏)有限公司(1)

 

石

嘴

山

市

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

宁夏大地冶金化工有限公司(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1)

 

吴

忠

市

宁夏宁鲁石化公司(1)

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水泥)(1)

宁夏紫荆花药业有限公司(1)

 

吴忠市强胜化工有限公司(1)

 

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

 

宁夏夏进乳业有限公司 (1)

 

宁夏恒枫乳业 有限公司(1)

 

红寺堡污水处理厂(1)

 

盐池县污水处理厂(1)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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