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基层所(分局、科)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人员数量,灵活设置岗位、配备人员,采取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原则上日常管理类业务和税源管理类业务之间不能混岗。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适当整合或集中办公,以利于分组设岗;也可分别确定各类业务的主要责任人,有下户任务时相互配合。
  (三)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形成立体化税源管理体系。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建立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纵向联动机制。以税源信息采集-分析评估-核查稽查-增值应用为主线,将信息采集、监控分析、纳税评估、核实处理、数据加工应用等税源管理职责分解到省、市、县、所(分局、科)和税收管理员各层级,细化工作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形成各层级税源管理工作的一体化运作。其中,县级税源管理部门与所(分局、科)两级的联动是纵向运作机制的关键。二是建立横向互动机制。各地应参照《省局机关各部门税源管理的职责分工》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按照业务关联、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界定各业务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能,建立工作程序和协作制度,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实现各部门间有效的信息传导、业务衔接,整合集成各项税源管理措施,促进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税收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政策法规等业务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各部门税源管理工作的一体化协作。三是完善外部协作机制。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为契机,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争取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增进工作沟通,密切协作配合;结合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的上线启用,制定规范性管理办法,健全第三方税源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和内部信息管理利用制度,明确第三方信息采集的种类、内容、标准、方式和工作职责,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加工、分析、利用。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税源管理体系。
  (四)落实纳税评估职责,深化纳税评估工作。依据纳税评估的分类方式(《全省地税系统关于推行税源管理新模式的工作意见》鲁地税发[2009]4号),合理设定各层级的纳税评估工作职能。对于综合评估类业务,由省局负责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的确认建立,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指导,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市局负责评估疑点筛选、评估对象确定和评估任务的监控考核;县级局负责案头分析、疑点甄别、任务派发和评定处理;税收管理员负责疑点的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对重点税源企业、跨区域总分机构和关联性企业,省、市局也可直接实施评估分析、任务派发和评定处理,必要时直接进行约谈核实;对中、小企业的纳税评估,也可由基层所(分局、科)负责,具体范围由县级税源管理部门根据其人员状况和评估能力确定。对日常评估类中的税收预警、比对业务,除软件系统自动生成发送的核实任务外,县级以下税务机关也可根据日常掌握的疑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分析和核实处理。各级要切实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计划管理和监督考核,对重点税源户确保每年评估一次。
  (五)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专业化管理带来的业务变化和职责调整,建立和完善纳税辅导制度,合理布局事前、事中、事后的纳税辅导业务。按照全面覆盖和紧密衔接的原则,调整纳税辅导职责,明确前后台分工。同时改进纳税辅导方式,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需求、不同纳税群体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的辅导内容,采取不同的辅导方式,以提高纳税辅导的针对性、实效性,优化纳税辅导资源的投入。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地税服务网站和中介机构等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涉税咨询服务。
  (六)突出重点工作部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专业化职能、岗位的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县级税源管理部门,最大限度地集中专业人才,组建管理团队;现阶段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一些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外部人员从事适当的工作,缓解内部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在基层一线,要健全完善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结合,形成不同人员的合理搭配,充分发挥其各自特长。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