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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高新技术科(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并跟踪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规划;承担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及有关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参与技术创新工程的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承担市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产学研结合科。

  牵头拟定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编制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学研结合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承担院地、校市产学研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承担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实施各类农业科技计划;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专业镇;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许可核准事项;指导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乡镇企业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

  (六)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拟定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承担科技评估、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及科技成果展览、技术交易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

  (七)知识产权管理科。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协调全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专利纠纷;管理专利服务机构,组织专利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专利咨询、专利代理等工作;负责专利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参与、指导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企业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以及专利技术市场、专利许可证贸易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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