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府办〔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四日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 号),设立肇庆市科学技术局,挂肇庆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制订技术出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的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三)增加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相关工作职责。

  (四)增加拟订科技服务业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科技中介组织的职责。

  (五)加强组织实施全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规范文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重点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组织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四)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