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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的意见
(闽教综〔2010〕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教育审计深入发展
  1.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教育内部审计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领导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认识教育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其“预防、揭示、抵御”的作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务预算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健康运行。
  2.认真执行审计规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学习和执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高校内部审计指南》为契机,全面贯彻《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相关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规范和工作制度,严格审计实施程序,规范审计业务流程,加强审计报告复核,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3.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
  4.大力推进审计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以推动内部审计“转型”和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创新审计机制和审计方式,改进审计技术和审计管理模式,提高审计工作效能,促进教育审计的不断发展。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将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不断创新审计的方式与手段,提升工作水平。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审计力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
  1.继续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对教育收费审计、促进规范收费行为,防止和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做好直属单位和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提升管理水平、避免损失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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