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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50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直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六盘水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25号)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突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三个加强)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坚持安全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本质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 “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市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少荣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际明、市安监局局长蔡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袁国中、市经信委主任李盘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朱国民、市公安局副局长肖峰、市交通局局长邹家进、市国资委主任宋昕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人资社保局、市文体局、市能源局、市质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市铁路护路办、六盘水供电局负责人为成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各县、特区、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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