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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4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遵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贵州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制定《遵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把加强职业病防治作为改善工作条件、维护身体健康重要工作来抓。《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与此同时,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职业病病人潜在数量大。近年来,全市新发病例数仍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二是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三是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四是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五是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发生的湄潭、凤冈农民工在福建省仙游县打工患矽肺病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患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二是政府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部分地方和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格,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三是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够完善,信息网络不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急需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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