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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固本抓源强双基、创新提升促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固本抓源强双基、创新提升促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属监狱、劳教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固本抓源强双基、创新提升促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

关于开展“固本抓源强双基、创新提升促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固本抓源强双基、创新提升促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0〕17号,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我局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是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着力构筑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不断夯实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基的重要部署;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改革体制机制,强化资源整合,促进各项工作长远发展进步,全面深化“平安宁波”建设的有效载体。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勇于实践,务求实效,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多元化矛盾调处体系、规范化执法管理体系和社会化力量联动体系,着力解决影响工作顺利推进和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基础性问题,为保障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为深化“平安宁波”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按照以下目标任务要求,明确阶段性目标,作出相应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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