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改善中心城区停车状况
  1.加快停车场建设,2010年5月完成有效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的设计解决方案,制定出相应的停车管理办法、合理的停车收费政策,综合停车发展涉及的各方面因素,建成我市停车管理工作更合理化、规范化的管理系统。
  2.建设4座智能化、自动化立体停车库项目。
  3.加强对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标准。
  4.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停车场及部分单位、写字楼、商厦等内部停车场向社会车辆开放,对市区已改变停车用途的停车场地限期恢复停车功能,对拒绝恢复停车功能的建筑,将由市行政执法局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牵头部门:市市政市容局;配合部门:乌昌规划局、市建委、行政执法局、乌昌财政局、公安局)
  5. 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实行计时收费,按照人流和机动车辆密集程度划分收费标准。(由乌昌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市政市容局、公安局,于4月30日前研究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七)完善城市路网改善部分道路交通节点
  1. 将科技馆环岛改造纳入新医路西延项目一并实施;采取合并新奇广场、商贸城门前出入口,增设停车收费系统等交通管理措施,改善长江路与钱塘江路交叉口交通状况。
  2.拓宽西山156队门口东进口、六道湾检查站东南向、苏州路-北京路西进口车道。
  3.将三宫环岛(北京路-喀什路)、阿勒泰路辅道-河南西路、团结路北四巷-中泉街路口改造为标准十字路口。
  4.在交通通行情况复杂的道口设置交通隔离设施。(牵头部门:市建委;配合部门:乌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政市容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
  (八)整合道路沿线单位出入口
  按照交通技术规范要求,由中心城区范围向外扩展,对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不满足城市道路建设规范要求的沿线单位出入口进行整合;对开口较密集的沿线进行合理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出入口,逐步依法封闭不符合规范或严重影响交通的道口。(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乌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政市容局、行政执法局、林业局)
  (九)聘请专家对我市道路交通问题进行会诊
  聘请知名交通管理专家,组建“交通决策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我市交通领域重点课题调研;制定科学交通政策及规划;实施交通环境、节点系统会诊等。(牵头部门:市建委;配合部门:乌昌规划局、市交通局、公安局、市政市容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