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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

  1.将市属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冬季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夏季作息时间不变,即: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2.逐步调整华凌、商贸城、小西门等人流集中商圈企业营业时间,对华凌、商贸城、小西门等各大商圈按企业经营性质划分为批发类和零售类企业,以批发类为主的营业时间提前至9:30-19:00,以零售类为主的营业时间延后至10:30-20:00;将百货店、超市的营业时间继续维持在9:00-22:00范围内。(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3.指导协调第1小学、第2小学、第12小学、第13小学、第15小学、第22小学、实验小学、第13中学、第16中学、兵团1中、高级中学调整学生放学时间,实行错时放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四)对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组织改善
  1.实施黄河路片区禁止左转方案,黑龙江路-长江路-钱塘江路-河滩路围合区域实施禁左措施,并将该区域内的公交车站改建为港湾车站。
  2.实施友好路友好商场片区交通改善方案,一是将位于友好路相交的3个道口、友好商超北侧道口分别改为停车场进、出口;二是将友好商超门前、南巷道路、滨河路-劝业市场路口至友好路之间的巷道、如意酒店后方道路、富城百货与太百购物之间的巷道及海通证券与世纪金花之间的巷道改设为单行道。
  3.实施仓房沟路片区单行道方案,一是将阿里路、炉院东街、炉院街西三巷、南站货场东路改设为单行道;二是安装禁停标志,允许炉院街、阿里路、地王中路、南站货场东路、炉院东街单侧停车;三是逐步规范该区域内建基物流中心、凌庆市场、八一面粉厂、江河市场等商业网点的交通管理。
  4.实施北京路沿线开辟掉头车道方案,将北京路沿线府友街、昆明路东一巷、高新区、科学院路口南北各开辟一条掉头车道。
  5.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公交车必须在专用道行驶,并按要求进出公交车站。(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建委、乌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政市容局、行政执法局)
  (五)清理整治问题公交车站
  1.迁移或取消影响交通的公交车站,其中迁移车站:奇台路“长江路”站(西向东方向)、新医路“医学院”站(西向东方向)、鲤鱼山路“地磅”站(双向)、南湖南路“电信公司”站(北向南方向),取消车站:中山路“人民广场”站(西向东方向)、温泉西路“检查站”站(西向东方向)。
  2.拓宽或改建港湾式公交车站,其中改建港湾式车站:东风路“建国路”站(西向东方向)、团结路“四道巷”站(西向东方向)、仓房沟路“水泥厂”站(北向南方向)、奇台路“经二路”站(双向)、新医路“医学院”站(西向东方向)、鲤鱼山路“医学院”站(双向)、阿勒泰路“木材厂”站(北向南方向)、阿勒泰路“汽配城”站(北向南方向)、温泉西路“检查站”站(西向东方向)、新民路41小处“新兴街”站(双向),延长纵深距离:中山路“人民广场”站(东向西方向)。(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建委、乌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政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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