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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重庆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重庆市卫生局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一、安全形势及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行业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我市一些地区、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也呈高发、频发态势;卫生行业内部安全生产情势也不容乐观,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压力容器安全、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局党政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执行市长黄奇帆在市政府第37次市长办公会上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重庆市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要突出行业特点,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严明安全生产纪律,严肃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隐患孳生根源;三是坚持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做好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救援和卫生学处置能力。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区县各单位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操作规程、管理组织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二)排查整治重点部门部位。各区县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对供电供热、防火防盗设施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维修施工场所的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高压氧仓、放射源、采供血机构、三级生物实验室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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