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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长人发[2010]17号)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10]27号)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招考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9]7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考务工作,便利考生报考;完善考试内容,注重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侧重现实表现;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新录用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此次考试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统一部署,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授权与规定,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市直各招录单位和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单位、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整个工作按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10]27号)规定的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含体能测评)、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录用计划

  我市共有26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以及9个区、县(市)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了公务员(含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省里下达我市考录计划311名,其中:

  招录单位

  计划

  招录单位

  计划

  民革长沙市委

  1名

  市总工会

  1名

  市妇联

  1名

  市委讲师团

  1名

  市对外友协

  1名

  市外事侨务办

  1名

  市审计局

  3名

  市交通局

  3名

  市统计局

  2名

  市民政局

  5名

  市建委

  2名

  市粮食局

  3名

  市商务局

  3名

  市公安局

  85名

  省坪塘监狱

  20名

  市长桥劳教所

  9名

  市星沙劳教所

  6名

  市森林公安局

  2名

  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3名

  市机关事务局

  2名

  市就业服务局

  1名

  市企业社保局

  2名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名

  市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2名

  市地方海事局

  4名

  市教育考试院

  1名

  岳麓区

  9名

  开福区

  8名

  雨花区

  3名

  长沙县

  11名

  望城县

  39名(含县公安局20名)

  浏阳市

  1名

  宁乡县

  28名(含县公安局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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