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注:按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别填写。
  村清理小组成员(签字):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表5 “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在建工程
  
        乡镇(街道)     村(社区)(盖章)     清理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

账面价值(元)

预算总额

(元)

已付工程款(元)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情 况

自建

外 单 位(个人)承 包 建 设

承包单位

签约时间

合同签订情况

招投标情况

已签

未签

 

 

 

 

 

 

 

 

 

 

 

 

 

 

 

 

 

 

 

 

 

 

 

 

 

 

 

 

 

 

 

 

 

 

 

 

 

 

 

 

 

 

 

 

 

 

 

 

 

 

 

 

 

 

 

 

 

 

 

 

 

 

 

 

 

 

 

 

 

 

 

 

 

 

 

 

 

 

 

 

 

 

 

 

 

 

 

 

 

 

 

 

 

 

 

 

 

 

 

 

 

 

 

 

 

 

 

 

 

 

合  计

 

 

 

 

 

 

 

 

 

 

 

 

 

 

 

 

 

 

 

 

 


  村清理小组成员(签字):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表6 “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资源性资产

     乡镇(街道)    村(社区)(盖章)        清理时间:  年  月  日

种类

坐落位置

面 积(亩)

经 营 使 用 状 况

村自营

对  外  承  包

入  股

其他

起止时间

承包人

年承包金(元)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情况

入股时间

合股人

年投资收益(元)

支付方式

 

 

 

 

 

 

 

 

 

 

 

 

 

 

 

 

 

 

 

 

 

 

 

 

 

 

 

 

 

 

 

 

 

 

 

 

 

 

 

 

 

 

 

 

 

 

 

 

 

 

 

 

 

 

 

 

 

 

 

 

 

 

 

 

 

 

 

 

 

 

 

 

 

 

 

 

 

 

 

 

 

 

 

 

 

 

 

 

 

 

 

 

 

 

 

 

 

 

 

 

 

 

 

 

 

 

 

 

 

 

 

 

 

 

 

 

 

 

 

 

 

 

 

 

 

 

 

 

 

 

 

 

 

 

 

 

 

 

 

 

 

 

 

 

合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