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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六组

  组 长:魏喜进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赵博如  市监察局副局长

  桂文志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莫西宁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 员:栾玉芳  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副主任

  李 文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孔庙管理所所长

  李晓迎  市卫生局项目负责人

  陈创维  市治工办干部

  联络员:李 文  电 话:13878199100  5531030

  督查范围: 马山县、邕宁区(含市直有关单位和国有企业项目)

  (三)责任分工

  为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责任分工。具体如下:

  联合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及时组织检查,加强组织协调,督促项目建设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汇总上报相关信息、材料,每个季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联系12345投诉热线并做好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其中,涉及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方面工作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负责(电话传真:2639810,2639830,电子邮箱:nndcbgs@126.com);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方面工作的,由市固投办负责(电话传真:5583050,电子邮箱:nn1180@163.com);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工作的,由市治工办负责(电话:2616315,传真:2616325,电子邮箱:nnszgb@163.com)。

  督查工作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对负责的县、区建设项目进行督促和检查,对项目的推进情况负责到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于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并及时完成监督检查的情况反馈和书面报告材料。

  六、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并辅助跟踪督查、督查调研、明察暗访、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七、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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