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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4月29日召开的全市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整体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以上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4月29日召开的全市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新增中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进行,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如期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新增中央投资任务;确保项目建设严格遵循项目建设程序、规定和要求,完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建设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高效管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把项目建成“优质项目”、“安全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把项目建成“廉政项目”、“阳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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