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国土资源
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实地核查办法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10]31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现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实地核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和反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执法监察工作定期报告采取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相结合的形式,报告的内容和侧重点各有不同。
一、季报主要内容
(一)执法监察年度工作要点的部署安排情况;
(二)执法监察工作核心业务的推进情况;
(三)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四)发现和查处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督办工作完成情况;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二、半年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要会议、文件以及领导指示精神及工作要点进展情况;
(二)执法监察工作核心业务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三)发现和查处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督办问题查处、整改纠正及有关意见落实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基础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五)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三、年报主要内容
(一)年度工作要点目标完成情况;
(二)贯彻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要会议、文件以及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情况;
(三)执法监察核心业务的完成情况;
(四)发现和查处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督办问题查处、整改纠正及有关意见落实情况;
(五)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
(六)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半年报和年报为汇总累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