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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查纠整改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3日)宣布失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查纠整改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开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查纠整改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八日

  西安市开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查纠整改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迅速加强督察整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市开展违规调整规划查纠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整改活动坚持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指导,以查纠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报即用、未批先用、以及未供即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违法供地、违法用地的查纠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调整、批地供地、用地程序,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规划调整不违规、用地供地不违法、违法案件不反弹,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合法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整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违规调整规划查纠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朱智生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慧武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兼任。各区县要加强对查纠整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查纠整改活动“三到位”,即:省政府的《通知》精神贯彻到位、各级领导的指示及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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