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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2010〕5号 2010年3月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现就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线,资金安排通过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强化资金和项目两项管理,落实建设高标准节水农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四大任务,努力开创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建设高标准节水农田。落实全省建设4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以8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为重点,大幅度倾斜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高标准节水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抓好农业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新技术、新措施、新工艺,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高效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对粮棉油和畜禽等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支持发展木本粮油和优质果品基地等特色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打造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培育知名品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完善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结构调整服务。支持农产品贮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户生产和农产品流通提供健全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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