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反映我市总体质量状况、经济增长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宏观质量分析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山西省质量立省实施方案》(晋政发〔2008〕7号),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质量状况分析,进一步摸清各行业质量管理底子,基本掌握全市质量工作总体状况,研究分析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质量问题,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真实客观原则。质量状况分析是基于质量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统筹分析,必须保证基础数据准确,基本情况真实,分析合理。

  (二)务实功效原则。要结合当前质量工作主要任务,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各部门的信息一定要能充分代表本行业的总体状况和重点问题。

  (三)逐步深入原则。结合我市总体行业产业布局和各行业实际,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为重点,先小后大,先易后难,逐步增加质量状况分析的范围和深度。

  (四)时效性原则。全面及时收集信息和数据,及时按期发布分析报告,提高质量分析报告服务经济发展的时效性。

  三、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主要内容。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环境质量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客观全面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科学总结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提出改进行业质量状况的对策建议和思路设想。

  (二)分析重点。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食品、药品、建材(水泥、钢材)、危化品(电石、乙炔)、农资、农产品、燃油等;工程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装饰工程等;服务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餐饮、商贸、通讯、邮政、医疗、旅游、供电、供水、供暖、煤气等;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空气、水、土壤、噪声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