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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交通能源与环境气候科。

  综合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综合交通运输、能源、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统筹综合交通运输、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对策建议;协调推进清洁发展,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发展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统筹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粮食调控科。

  研究拟订全市粮油流通和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储备、储备粮库等重点设施建设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和各级粮食总量平衡落实情况;协调执行粮食工作考评制度;负责全市粮食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粮食流通管理的法规,加强城乡粮油市场管理;监测分析粮食供求、价格形势;负责军队粮油计划供应管理;指导检查城乡粮食供应,协调和帮助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应付突发事件所需的粮食供应;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检查全市军供网点和粮油流通网点的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十)粮食管理科。

  负责全市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储备粮的代储工作,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粮油检测制度;指导和检查粮油的保管、储存安全和推陈储新;协调落实政府动用储备粮的应急指令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市粮油仓储、提出和组织实施粮食仓库建设、维修计划。组织鉴定、推广粮油储藏安全新技术;指导农村粮食储备工作;指导、检查有关粮食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储备管理工作。

  (十一)粮食经济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粮油收购、储备和军供所需资金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负责专项资金补贴,储备粮油费用的拨补、结算及清收债务等管理工作;管理粮食基建财务和资金;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汇编全市粮食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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