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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对策。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粮食工作的地方性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总体布局与收储动用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全市粮食平衡。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粮油安全储存;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代储的中央、省级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汇总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审核、汇总全市粮食行业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市场预测,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十三)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财务资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报批、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工作。

  (二)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和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规划综合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经济运行,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对策和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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