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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为本社区其它老年人提供优质有偿的养老需求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四)在本社区建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作用,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开展送餐、洗衣、医疗卫生、精神慰藉、托老等不同类型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市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市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行政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社区创新各种为老服务的方式。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市辖区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籍、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一是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和其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家政、日托、送餐、维修等;二是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医疗志愿工作者,定期、不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三是开展精神慰藉服务。主要通过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人员、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上门进行情感沟通,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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