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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莆田市兴化宾馆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莆田市兴化宾馆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政土〔2010〕55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莆田市兴化宾馆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土地整理储备的请示》(莆国土资[2010]4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莆田市兴化宾馆位于荔城区坊巷的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10160.25㎡,其中:宗地一土地面积8768.25㎡,(土地证号:莆国用(2002)字第C20022058号); 宗地二土地面积1392㎡,(土地证号: 莆国用(2002)字第C20022059号)。

  二、该二宗地块收回后,作为市政府储备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做好地块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建设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土地储备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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