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忻政办发电〔201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发电〔2010〕3号)特提明电要求,市政府决定,在4月2日市安委会下发忻安委字〔2010〕6号《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2010〕13号明电精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彻底解决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和治理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机械锻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总体行动方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政府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工作。
  组 长: 武 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范建民  市政府市长助理
  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福弟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掌握各行业(领域)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负责全市整体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福弟(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