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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业金融服务促进抚州经济赶超发展意见的通知


  7、发挥信用担保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对信贷扩张的有效支撑。各金融机构应主动介入与担保公司的对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放大信用担保倍数,做大担保贷款总量。各级政府应加快担保机构的建设,健全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大力吸收社会民间资本等,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要加快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切实降低企业担保收费。要积极推进林权交易市场、土地流转市场、农村房产交易市场等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为金融机构增加涉农抵押贷款投放拓宽渠道。

  8、大力推进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各金融机构要不定期深入县(区)、园区,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对接交流与合作,通过信贷产品推荐、金融知识辅导、服务方式的介绍等,确保银企信息的有效沟通。人民银行要在政府主导下,探索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要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对接、银企座谈、项目签约,做到季度有中型活动,年度有大型活动,促进政银企的广泛合作。

  9、加强金融生态环境整治与建设。要紧紧围绕打造“诚信抚州”目标,构建“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社会信用建设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人民银行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及时提供企业和个人的非银行信用信息;要以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为突破口,帮助金融机构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并将之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个人信用报告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考察依据之一,在全社会倡导使用信用报告,以促进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增强金融机构放贷的信心和能力。

  10、加强金融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各金融机构要面向市场、面向园区、面向企业需求,大力开发商标权抵押、产品订单抵押、存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等信贷产品,并力求在信贷管理方式和信贷操作流程上有所突破。要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变化状况,及时合理调整或下放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实施限时跟踪服务制度,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1、加快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架构体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人民银行要为各类金融机构来抚州落户或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提供一流服务,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从经营场所的选址、建设用地的购买、引进人才的落户等方面,制定吸引金融机构进驻抚州的优惠政策。要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与组建,逐步构建完善的辖区金融架构体系。

  12、加大货币政策的执行引导和督促。人民银行要加大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建立信贷投入定期跟踪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信贷投放目标完成情况。适时开展货币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综合评估,切实提升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要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因增加信贷投入而出现临时性资金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再贴现、再贷款资金支持。人民银行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激发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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