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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全民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全民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抚州市全民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日

抚州市全民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抚州市推进全民创业活动实施办法》(抚府发[2009]7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全民创业的意见》(抚府发[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抚州市全民创业成果展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全民创业为目的,通过展示全民创业成果,弘扬艰苦创业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社会氛围。

  二、时间安排

  初定2010年7月,集中展示时间二天,以后为常设展馆,并争取开幕式与全省创业工作现场会议同步进行。

  三、展示地点

  初定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孵化基地A7栋第二层、第三层,面积4000 平方米。其中,二楼为成果展示厅,面积2000平方米,划分14个展位,每个县(区)安排一个展位,市本级安排两个展位(综合展位和专业展位);三楼为创业项目推介厅。

  四、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牵头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

  五、实施步骤

  (一)场地准备。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初步设计装饰,主要包括水电安装、地面铺设、墙面粉刷。4月底前完成场馆的设计,拿出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预算, 5月底以前完成整体装饰工程。

  (二)展品选择。5月底前各县(区)选择一批有本地特色、能代表和反映当地全民创业成果的产品参展。

  (三)展厅布置。6月1日至6月20日,市本级和每个县区按照划定的区域,自行设计,装饰制作展铺,完成产品布展事项。以后每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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