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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办函[2010]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城建(市政、公用、城管、水务、园林、环卫)局,直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学会:

  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广东建设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资料性工具书《广东建设年鉴》(2009)已正式出版。为及时总结2009年编纂出版工作经验,认真做好《广东建设年鉴》(2010)撰稿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年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框架结构,充实内容,扩大年鉴反映广东城乡建设事业的广度与深度;规范编撰工作,精心组织、精选条目、精心编辑,提高年鉴的整体质量。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广东建设年鉴》的撰稿工作,按照《〈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纂大纲和撰稿分工》(附件1)、《〈广东建设年鉴〉条目写作要素参考》(附件2)和《〈广东建设年鉴〉行文规范要求》(附件3),按时、高质量完成撰稿任务。

  《〈广东建设年鉴〉(2010)编写大纲和撰稿分工》中的条目为基本设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鉴条目的编写工作,负责撰稿的人员要从本市、本行业完成的工作中选择条目题材,努力反映本市、本行业工作的真实面貌。同时,严格按照条目的体例进行撰稿,切忌用工作总结代替条目。在撰写条目时,要确保条目要素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做到一事一条,一个条目反映一个主题,注重年鉴理论层面上的提炼,注重深层次内容的挖掘,突出年度工作特点。条目的内容数据指标要保持与上年的连续性和承接性,所用统计口径均要一致。

  四、各单位撰写的稿件要由作者署名、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审稿一律用A4纸单页打印,字体采用4号仿宋体。

  五、“各市建设”的“概况”内容由同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撰写,规划、市政园林、国土房管、市容环卫、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的稿件在送《广东建设年鉴》编辑部的同时抄送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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