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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10]51号)


各市职改办,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11月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专业设置

  2010年经济考试专业设置参见附件一。

  三、试题类型

  经济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四、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经济专业,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中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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