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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云浮电厂C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云浮电厂C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粤价〔2010〕75号)


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
  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定云浮电厂C厂上网电价的请示》(粤电财〔2010〕67号)悉。根据我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9〕277号)规定,现核定云浮电厂C厂未含脱硫电价的上网电价为48.12分/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脱硫电价按省物价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73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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