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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周口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周口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周口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2010年周口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纳入2010年周口市十项民生工程,在全市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为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127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实施2010年周口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2010年全市实现培训城乡残疾人5600人、就业创业2800人的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周口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由副市长刘保仓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旭勃、市残联理事长郝宝良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和平、市财政局副局长刘盘根、市农业局副局长张瑞、市扶贫办副主任张文喜、市残联副理事长李德峰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李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督促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区的残疾人纳入“雨露计划”。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各级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主导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培训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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