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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广泛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教育教学改革。  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和整合为核心,推动学科课程改革,进行教学设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倡教学模式的创新,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在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使信息技术教育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及时从技术应用的初始阶段转向整合阶段,把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教学的观念、方法和手段。
  (九)建设全市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系统。扩大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范围,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实现学校内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管理信息的网络化传输,促进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十)积极拓展“直播课堂”视频会议系统和IP电话业务。
  “直播课堂”(视频会议)使不同地方的人们能够像在同一间房间一样交流思想,交换信息,更好更快地作出决策。区(县)教育局设立视频会议室,学校设立直播听课点,具备双向交互功能。通过网络远程传输的方式,掌握教育行政部门的最新政策,举办各类培训、讲座、教研等活动。
  在学校设立直播听课点,将优秀教师的授课,直接传输到学校、班级,实现资源共享。建设“双语”直播课堂,为全市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班级提供教学指导和示范。
  IP电话是通过TCP/IP协议,在网络中实时传送语音信息的应用。IP电话不但能够更加高效利用网络资源,而且可以提供更为廉价的服务。无需再另外租用或单独用于话音的设备和线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及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立和健全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各级发改委、财政、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在中小学远程教育的项目规划、产业政策、网络建设和财力保障等方面应给于大力支持,重点支持中小学远程教育培训、教学资源、技术服务等项目建设。
  1. 成立领导机构。市教育局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各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教育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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