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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系列行动

  (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区域带动战略和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结合我省“转方式,调结构”部署要求,把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拓展产业就业岗位、企业就业岗位。进一步清理制度性障碍,做好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加强档案管理,认真落实对企业招用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支持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专项岗位对接活动。积极拓展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渠道,鼓励科研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多渠道、多领域、多方式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理顺工作体制,简化工作程序,并认真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要特别关注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积极拓展适合女生的就业岗位,切实维护其就业权益,稳定毕业女大学生就业率。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面向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系统性的创业服务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按照多方筹资、形成合力、提高效益的原则,省级安排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的支持力度。各地也要积极调整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并充分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扩大使用范围等相关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扶持。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大学生创业以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启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每个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高校至少要建立一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有关院系参加的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就业指导课程也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业素质。将大学生创业工作纳入各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的劳动保障和相关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落实好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逐步实现就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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