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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省直各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省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迎接五一假日和上海世博会的到来,省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立即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旅游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旅游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等主要生产和经营场所。检查重点是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坠落等排查情况,以及旅游车辆、游船、缆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星级饭店的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A级景区内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旅游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部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队伍开展协作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员工(包括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旅游行政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以及省政府有关部署精神,安排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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