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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卫法监字〔2010〕5号)


各市卫生局,四大企业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省医科院医防处,省职防院,省医科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现将《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实现深化医改近期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深化“两好一满意”为根本,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重点、攻难点、强弱点、清盲点、展亮点,着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着力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着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着力探索卫生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卫生强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㈠认真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进行卫生法律和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意识。
  ㈡加强卫生立法工作。结合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时清理和研究制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保障法制统一。做好《山东省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起草调研工作,确保有关卫生立法项目如期出台。
  ㈢进一步做好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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