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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濮阳市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濮阳市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濮政文〔2009〕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省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经过努力,获得工商银行贷款5亿多元,全部用于建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区至柳屯快速通道等9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政府对用好贷款资金,搞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濮阳市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为切实发挥政府举债资金效益,把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现就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强有力的领导是组织协调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建设目标的关键。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濮阳市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面推进。各有关县(区)、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协调机构或项目实施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和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机制,
  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克服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二、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对9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实行目标管理,签定目标责任书。9个项目中,市公用事业局5个、市市政园林局2个、市交通局1个、濮阳工业园区1个。各项目责任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也要签定目标,对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并通过媒体公布,接受社会质询和监督。

  三、加强宣传管理,统一发布项目建设信息。市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是政府行为,不是某一个部门和单位事情。在项目建设上,一方面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对外宣传的管理,做到一个声音对外。项目建设信息的发布,如项目投资、开工、进度、竣工以及项目建设重要节点的对外宣传等,都要统一报市基础设施(一期)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把关,各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宣传,确保让社会公众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能够掌握准确、权威的信息。

  四、分工合作,形成项目建设的合力。这些项目多是线性工程,涉及面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各县(区)要把项目建设当成份内的事情,拿出专人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所辖乡、镇、办事处全力配合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施工环境。市公用事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工业园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项目建设当成本单位的头等大事,拿出人员、时间和精力,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市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做好资金的审查、拨付、使用和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市建设、国土、规划、环保等综合协调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服务。市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项目建设期间要安排专人沿施工线路进行巡查,及时解决影响施工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阻工行为。市电力、通讯、铁路、河务、水利等部门要顾全大局,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为施工提供方便。各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打好时间差,从时间上、程度上把施工对周边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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