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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教委青〔2010〕25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4月28日,一名歹徒混入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名教师和16名学生。4月29日上午一名歹徒持刀闯入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砍伤29名幼儿、2名教师和1名保安。4月29日下午,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为切实加强本市校园安全防范,维护上海世博会期间的校园安全,防止在校园及周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扎实做好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校园保安人员队伍建设。各区县教育局、各行业办学主管单位要督促各学校重点管好“三扇门”(校门、食堂门和宿舍门)、“两个箱”(水箱和银箱)和一个方向盘(校车);认真全面梳理校园安保人员现状,确保上学和放学时段至少有1名安保人员和若干教职工值守学校出入口大门;早晨上学期间学校要及时打开校门让学生进入校园,并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学生滞留校门外而引发意外事故。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在非上学和放学时段锁闭学校出入口大门,防止社会闲散人员混入学校。今年6月底前,各学校要落实好如下工作,一要完成公安部门组织的校园安保人员业务培训任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要开展一次防非法侵入、防劫持人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技防设施维护保养。各区县教育局、各行业主管单位及其学校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技防设施进行普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学校技防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技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三、完善对接巡逻工作机制。各学校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梳理排查和日常巡逻工作,将学生上学、放学等时间节点及变动情况及时通知治安辅导员或巡逻警力,由巡警或社保队员落实“校园必到点”巡逻防控措施。学校安保人员与值守校门的教职工要与巡逻警力做好对接工作。

  四、实施双月联合督导机制。市、区两级教育、公安机关将建立校园安全防范双月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覆盖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三防”措施。对发现拒不履职或怠于履职的,责成有关部门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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