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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政办〔2004〕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发〔2004〕18号),设置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三门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3.原由市公安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责资格制度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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