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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0〕12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委员会:

  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蔬菜、果树等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蔬菜、果树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推进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创建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现将《黑龙江省创建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工作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创建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报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

  附件:黑龙江省创建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工作落实方案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黑龙江省创建全国蔬菜、果树
标准园工作落实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省创建全国蔬菜、果树标准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优化结构、扩大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路子,着力在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投入,切实提高标准菜园、果园集约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我省蔬菜、水果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二、创建单位与目标任务
  (一)创建单位
  依据农业部公布的第一批蔬菜、果树标准园创建单位名单,全省7个蔬菜和2个果树标准园创建单位分别是:设施蔬菜标准园5个,即安达市明达种植专业合作社、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富锦市忠胜村蔬菜专业协会、宁安市兴盛果菜专业合作社、肇东市肇东镇展望蔬菜生产合作社;露地蔬菜标准园2个,即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达乡洋葱产业专业合作社、尚志市珍珠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果树标准园2个,即宾县常安地产水果专业合作社、宁安市龙丰果业专业合作社。
  (二)目标任务
  蔬菜、果树标准园产品品质达到品种特性要求,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蔬菜标准园节本增效达到10%以上;果树标准园结果期苹果产量达到2.5-3吨/亩,商品果率95%以上,优质果率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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