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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农机〔2010〕3号)


五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5号文件精神,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0号)和青岛市财政局、农机局《青岛市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农〔2007〕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5号文件精神,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0号)和青岛市财政局、农机局《青岛市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农〔2007〕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节本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施巩固基础,稳步推进,注重质量的发展战略,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机具,创新保护性耕作推广机制,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引导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实施保护性耕作,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的速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路域建设,突出重点;奖优罚劣,注重成效;条件成熟,择优选择;整村推进,成方连片;技术创新、建立机制的原则。
  三、示范推广内容
  (一)项目内容
  在2009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建设基础上,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重点推广小麦玉米免耕播种、秸秆还田覆盖、深松、病虫草害防治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机具,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一是新建4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二是续建6个示范区,对去年实施效果较好的示范区继续投入,每个示范区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三是滚动选建3个重点示范区。对实施2年以上,有望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示范区择优滚动投入,每个示范区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以上。四是开展技术创新试验研究。新增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1个,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提高保护性耕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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