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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2010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2010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10〕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规划国土委编制的《深圳市2010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认真落实《防治方案》明确的各项要求,建立防治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预防、应急、治理等环节的工作衔接,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

  二、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边坡的检查、巡查,早发现隐患,早消除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要按照《防治方案》抓紧推进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的治理项目,确保治理工作按期完成。特别要进一步加大“二线插花地”等重点防范地区的防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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