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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湘价检[2010]52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355号)转发给你们,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重点: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此次检查是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鉴于去年我省已组织对国土、建设、规划、房管、公用事业等部门进行了检查,今年的检查重点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工商、环保、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和地税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各市州可根据全面检查的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重点单位。

  二、组织方式:此次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对省直部分厅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检查,对各市州采取循环方式检查。到市州的检查组除对市(州)直涉企收费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检查外,可根据情况直查一至两个县(市、区)。检查由省局统一开具检查通知书、统一带队进点、统一研究政策界限和处理意见。未纳入省里检查的其它涉企收费部门和其它县(市、区),由各市、州物价局安排检查。

  三、检查时间、时限和范围:全省涉企收费检查从今年4月15日开始至7月底结束。检查时限为2009年1月以来发生的价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上一年度。检查范围为被检查单位涉及企业负担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价格。

  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涉企收费检查,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刚刚过去,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尚不稳固、各方面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于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和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骨干力量参与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要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好这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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