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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评选2009年度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评选2009年度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推动学习型政府和机关建设,带动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评选2009年度优秀调查报告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文章的范围。参评文章限于政府系统工作人员2009年度完成的各类调查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6000字。各类领导讲话稿、纯理论性文章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参评文章的报送方式和要求。参评文章主要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办公室统一推荐报送,原则上各县(市)区不超过6篇,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不超过4篇。
  每篇参评调查报告不要署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报送打印稿一式15份,并填写2009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调查报告评选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份。同时请各报送单位集中上报调查报告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地址:市府办综合调研处〔内网〕、zswnb@126.com〔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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